儿女不孝顺怎么处理

大家好,我是聊聊家庭那些事儿,今天和大家聊聊儿女不孝顺怎么办?

老人社会中的一些弱势群体,出于对子女的爱,将自己所有的积蓄和财产都留给了他们,然而,他们却得到了最不公平的待遇:子女不承担赡养责任。此时,老人就要义不容辞地拿出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在我们这个社会,存在着许许多多这样的老人,他们对子女关爱有加,恨不得将自己的心都掏出来作为他们的玩具。在他们的有生之年,他们无私地将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子女,甚至在生前就将自己的财产分配好,留给了儿女们。

然而他们的这份爱心却并没有给他们换来应有的感恩与待遇。当把自己的财产以及房子全部过继到子女的名下,自己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留给子女时,有些子女却忘恩负义地将自己的老父母赶出了家门,让老人们自生自灭,而他们则住在刚刚过继给他们的房子里。

如今这样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,越来越多的老人被自己的子女赶出了家门,或者像皮球一样,被几个子女踢来踢去,谁都不愿意尽自己的赡养义务。在这种情况下,有些老人凭借自己的一些小聪明也许能得到相对好些的待遇,然而,这样的小聪明在许多人看来,却是那样的让人心酸。

在西北的一个农村里,一位老人到中年时方得一子,对这来之不易的上天思赐,他们自然是视若珍宝,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。就在爱子成家后不久,老伴就不幸过世了。他原以为有儿养老,可以颐养天年,谁知儿子、儿媳不仅对他百般虐待、刁难责骂,甚至还把他赶出正房,蛰居黑屋,每日只给一些残汤剩饭。

老人悲伤之余,竟然想出一条“妙计”。他找来一些硬纸,将纸剪成钞票大小,码放整齐之后塞进枕套里。在家时随身携带,出门时锁在柜中。儿子和儿媳见老人如此谨慎,暗想家境原本不错,即使老人有个几万元积蓄也不奇怪。于是又把老人请回正屋,好吃好穿地伺候着,只想讨老人的欢心。儿子与儿媳越是恭谨有加,老人越是端着架子。老人就这样守着一个纸包,保证了晚年衣食无忧的生活。

老人去世后,二人迫不及待地把枕头拆开,这才知道老人和他们开了一个玩笑。只是这个含泪的玩笑令人心中酸楚。像这个老人一样,很多老人在遇到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时,或耍一些小聪明,或无能无力,只能任他们将自己踢出门外,分割自己的财产,霸占自己的房屋。但是真正聪明的老人却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当父母把财产提前分给子女,却遇到子女不愿尽赡养义务,让自己陷于两难境地时,父母就要果断地诉诸法律,让法律来还自己一个公平。某法院曾经受理过这样-一个案件:有一对夫妇,一生省吃俭用积攒了一万来块钱,并有几间房产。小儿子结婚时,他们把房子让给了小儿子,老两口挤到临时搭建起来的偏房子里住。之后不久,老两口又把钱分给了三儿一女,小儿子分得最多,除了几千块钱,还得到了老人的房子。按照约定,老人从此就和小儿子一起生活。

随着老人日渐衰老,开始经常生病,因此花了一些钱,令儿子儿媳厌烦不满,时常话里话外透露出驱逐之意。老两口受不了这些难听的话,就经常分开到几个子女家轮流居住。而其他子女一直为老人分家产时对小儿子的偏袒耿耿于怀,因此时常表露出谁分得的财产多谁就应该赡养老人的意思。

儿女不孝顺怎么处理

这不仅造成子女和父母之间的矛盾,还引起兄弟姐妹之间失和。到最后谁都不赡养老人,把老人推出家门。老两口无奈之下,向法院起诉,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子女付给他们赡养费,他们准备用这些钱到养老院中生活。

所以,任何事都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,赡养父母本是子女应尽的义务,如果子女不愿意尽孝,不承担应承担的责任,那么就是触犯了法律。此时,只有法律才能还自己公道。然而对于父母来说,虽然最终的结果让自己晚年的物质生活有了保障,可是在精神上,他们所受到的伤害却远不是通过法律就可以弥补的。

如果想尽量降低自己受到这种伤害的可能性,那么父母就不应该过早地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儿女。因为,一旦把家产提前分光,容易在父母与子女以及子女之间造成矛盾。有的了女就因为财产处理不合自己的心意,对老人恶言相向,枉费老人的一片好心。在我国农村,有的老人晚景凄凉,特别是在丧失了劳动能力之后,就被子女视为负担,有的受子女的虐待,有的被子女遗弃。有的老人实在是想不明白这到底是因为什么。回想自己一-生辛辛苦苦地把子女们养大成人,原指望老来有靠,谁知却得到如此回报。

其实原因非常简单。一方面是由于子女缺乏孝心,另一方面则是老人自身的原因。在农村老人中间,比较普遍地存在着这样一种心态,即养儿防老。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,有的老人在子女成家之后,不愿意再当家操心,-心-意地想要享享清福,于是就把自己名下的房子、土地和积蓄等全部财产都交给子女,以为从此就有了养老的保障并可以尽享天伦之乐了。

可是在农村,由于生活水平整体较低,房子等一些生活用品就是农民的主要财产。一旦失去了这些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条件,只好完全依靠子女生活。有的子女在得到家产之后就翻脸不认人,将父母拒之门外;而没有得到家产的子女更是以此为借口拒绝承担赡养责任。这时老人再想自己单独生活,已经是不可能了,因为无房、无地、无钱,甚至没有劳动能力,连生计都成了问题,只好B气吞声,惶惶不可终日,幸福的晚年生活更是无从谈起了。

所以,在子女成家后,老人大可不必急于分割家产,同时也未必定要和子女居住在一起。如果条件允许,应该保留一定的财产,过一种相对独立的生活。同样也是居家养老,但是感觉却大不相同。平时自己照顾自己,在需要时子女也能出面帮忙。

某村有一位姓王的老人,在子女成家之后,把几间房产健下一间自己住,其余的分给了孩子们。老两口平时种点地,养养猪,有时还挖一些药草及土特产到市场上去卖。如此这般有了一些积蓄。后来体力日渐衰退,再从事农活就显得有些吃力了。于是老人把地交给儿子耕种,而且事先约定好由他们负责口粮。老人平时就很少让孩子们操心,现在提出了要求,孩子们也愿意出力。

这位姓王的老人的养老方式主动性就大多了,即使子女们不孝,不尽赡养义务,那么老人的晚年生活也不会有后顾之忧。爱子之心人皆有之,如果子女生活有困难,做父母的给予一定的资助是应该的,但是提前分家配产却未必恰当。如果因为这点而造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,并使老人陷于无助的生活困境时,那么作为老人的父母就-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已应有的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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