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哥1万元偷卖妹妹房子给女儿 法院最终这样判

哥哥1万元偷卖妹妹房子给女儿,看不得可怜人,人性的悲悯!

广东广州一女子自幼智力低下,父母双双过世后,一直由两个哥哥照顾。

父母留下的两套房产,分别由妹妹与大哥,还有妹妹与二哥共同继承所有。

然而,大哥在2014年时,居然偷偷公证其为妹妹的监护人,因为事实上妹妹一直是在二哥家的。

后来要不是二哥去世了,二嫂要求轮流照顾,可能都不会知道这个大哥不出力还……

这位大哥居然私下把妹妹名下的房产一半产权,象征性地以1万元价格出售给自己女儿,而且未实际支付房款。

近日,法院判决来了,这位大哥被判将房产过户至妹妹名下,大快人心!

对此,我们一起看看网友们都怎么说的?

@雁荡山鬼:二嫂人挺好的了,她老公一去世就她个人来说就没有照顾小姑子的法律义务了,她带着自己的女儿还愿意和大伯子轮流照顾小姑子。

@二阶堂gH先生:其实还是女人大概率会照料女人,哪怕没有血缘关系。

@空城孤王adc:这个就是有些人口中的生老二的目的就是让你有个伴的伴?靠谁都不如靠自己。

哥哥1万元偷卖妹妹房子给女儿 法院最终这样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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