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法中谁先提出离婚有什么影响

一直以来,普通民众都对我国的婚姻法有一些误解,下面解释几个典型的误解,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正确认识婚姻法,正确看待婚姻。

1、先提出离婚会吃亏

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,离婚时,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,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男女平等,保护妇女、儿童的合法权益,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。

因此,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,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,二者没有必然联系。

2、只要没判离,就有权接妻子回家

在离婚诉讼中,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,只要法院还没判决离婚,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把妻子接回家。

应当说这种试图重归于好的想法是积极的,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,丈夫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才能接其回家。

如果强行“抢”妻子回家,不仅难以使妻子回心转意,双方难以重归于好,而且同时构成了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,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同时,如果强行接回家并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,还有可能构成强奸罪。因为此时,妻子已经诉诸法律行动,此时不能认定是履行夫妻义务,而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性犯罪行为。

3、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

有的当事人认为,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,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尽义务,就是和子女断绝关系了。

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,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。

因为婚姻法规定,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

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谁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
一方抚养的子女,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,如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、上学等新的情况,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育费。

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、伤残等无力继续抚养,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,另一方还有权主张变更子女归自己抚养。

拒绝按法律文书抚养子女的一方会被法院处以拘留或罚款,情节严重的还能构成遗弃罪。所以,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。

4、既然离婚,见面礼就应该返还

有些地方有结婚前男方送给女方见面礼的风俗习惯,离婚后,有些男方当事人就认为送见面礼的目的在于和女方结婚,既然很快又离婚,见面礼就失去实际意义而理应返还给男方。

法院在审理时,对女方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,如果双方结婚时间不长,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男方生活困难,会判决女方酌情返还给男方财产。

法院对女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,则按赠与处理。而法律规定赠与一经成立,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,因此离婚案件的见面礼一般都是不会返还的。

5、假离婚可逃避债务

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,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,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,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,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,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。

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,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,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,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,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,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,该约定无效,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因此,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。

6、骚扰前妻不犯法

有些男方当事人与妻子离婚后,还经常找借口干扰前妻的正常生活。

他们认为对方曾经是自己的妻子,闹点纠纷不算啥,没有违法。

实际上,夫妻双方一旦解除了婚姻关系,双方就恢复了再婚自由,相互间不再具有忠诚、扶养、同居等义务,财产也重新作了分配。

离婚后,男方侵犯其前妻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,当然会构成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。

7、有婚外情就可离婚

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。

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是离婚的法定条件。

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,稳定地共同居住。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

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。

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,往往事与愿违。

8、产权登记误区

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。

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那方的名义登记,如无特殊约定,都会作为共同财产处理。

9、财产转移误区

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,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,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,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。

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,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。

因此转移财产必须慎重,手段应当“高明”。

11、青春损失赔偿误区

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,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。

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按照婚姻法的规定,婚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,重婚,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。

12、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

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。

事实上,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,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。

13、小孩抚养误区

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判决离婚后,小孩由另一方直接抚养,自己就没有任何义务了。

实际上离婚解除的是婚姻关系,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无法解除,双方还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,比如监护抚养赡养继承等。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仍应当承担抚养费。

14、离婚了就别来找我

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薄公堂后,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,一方在取得小孩抚养权后,常常拒绝对方对小孩的探望,避免与对方见面。

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,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,法院会判决支持。

15、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,就不能主张权利了

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,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,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。

婚姻法中谁先提出离婚有什么影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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