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,有何利弊之处

大家都知道,离婚的方式有两种,一种是协议离婚,一种是起诉离婚,很多人面临这个问题时,才不得不下决定,以至于根本不知道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,有何区别,从而浪费时间和金钱,甚至让一场离婚,几年搞不完。现在就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,协议离婚的利弊。

首先说说协议离婚的优势

第一,时间短。只要手续齐全,当事人一般当场就可以办出离婚证书;而诉讼离婚所需的时间,少则一个月,多则几个月。而对于重大或相对复杂的案件,一般适用普通程序。因此,相对诉讼离婚而言,协议离婚所需时间最短。可见,协议离婚,是最节约时间成本的离婚方式。

第二,费用低。不论家里有多少财产,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办理离婚手续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续费就可以办结。

而离婚诉讼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收费的,当事人共同财产越多,法院收费越高。少则几百元,多则几千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。因此,协议离婚基本上没有经济成本,而对诉讼离婚而言,花费的经济成本要大得多得多。

第三,压力小。因为协议离婚很快就可以办结,不像诉讼离婚那样需要几个月的时间,所以当事人避免了几个月的诉讼过程带来的思想压力,精神上可能受到的折磨会少一些,因为离婚手续相对隐秘,来自父母和周围朋友的压力也会小一些。而诉讼离婚过程中,当事人通常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,来自双方本身、双方亲属乃至法院的压力时间较长,心理疲惫期较长,精神压力自然大得多。

然后说说协议离婚的劣势

第一,离婚协议书的内容,不具备强制执行力。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,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。协议离婚后,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离婚中的义务,比如,不按期支付抚养费,或不履行房屋过户手续,或不履行支付共同财产折价款的义务,另一方当事人还得另行起诉打官司,让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有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权利后,再申请法院执行。

第二,离婚协议书的内容,可能会隐藏有后患。由于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,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相关法律知识相对较少,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,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,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,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。

第三,离婚协议书的内容,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。

经过以上分析,大家基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,分析出合适自己的离婚方式。

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,有何利弊之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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